提供专业律法服务
本公司的前身始于1986年濮阳建市时的【濮阳市律师事务所】兼职律师工作者鲁世景自创,至1992年被分到第二律师事务所黄河路分所兼任常务主任后,由于自创人是市纪监机关法律与监察法学调研人员,故改为分所【法学调研室】,2004年开始与华龙区148法律服务所、黄河路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合作,2016年改制为【元亨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】经变更注册至今。
因经历基层法律咨询服务与执法监察法学调研同步的漫长岁月,对法治建设中各类错案发案率增减特殊社会因果关系及规律性,具有较深的研究见解和鉴别经验。九四年公残休养至九七年提前退休后的法学访研,曾取得多家被错案侵害民企维权惩腐的法务全权托管,被多次特邀参加中国科学家论坛大会作典型案例发言,接受央视主持人特约的《发现之美人物专访》。根据中央党校、法学院校、法治文化媒体法学家和社会友谊的建议,本公司网站依法治融媒为阵地和载体,以法学调研与服务栏目为平台,紧扣我国法治建设及完善执法监督模式积极探索!
我公司在长期基层法律服务及监察法学的调研服务过程中,加深了对司法实践中一些难以适应人民需求现象的理解与认识,并形成了自有的研究视角和经验。公司代表鲁世景老师曾多次参与法律领域的交流活动,包括受邀参加【中国科学家论坛大会】专题发言,接受央视主持人杨晋《发现之美人物专访》。近年,公司又受聘为【中国评论网.法治融媒采编中心】调研依托单位,公司代表鲁世景、张芳志分别被聘为采编中心主任、记者和副主任、记者。
基于法治融媒应与法学、媒界相关专家与同仁和社会的交流,公司依托【中国评论网】与【元亨利贞法律咨询网】的合作优势,通过法学研究与服务栏目,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及基层服务队伍建设提供支持与服务。(央视等媒体联合专访视频等证件,将在本网专栏发布)
服务范围:法律咨询(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);社会调查(不含域外调查)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广告制作;数字广告发布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文艺创作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